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农业节水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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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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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精神的又一具体行动,必将对推动我国农业节水工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发挥重要作用。
《纲要》指出,我国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仍然是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农业用水是经济社会用水大户,且用水效率不高,具有较大节水潜力。要把节水灌溉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全面做好农业节水工作。《纲要》共分6章28条,明确提出了农业节水的总体要求、体系构成、分区指导、重点工程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和组织实施意见。
《纲要》明确了农业节水的总体要求,提出发展农业节水要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宗旨,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水资源高效利用为核心,严格水资源管理,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转变农业用水方式,完善农业节水机制,着力加强农业节水的综合措施,着力强化农业节水的科技支撑,着力创新农业节水工程管理体制,着力健全基层水利服务和农技推广体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农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农业节水必须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区实施,突出重点、示范推广,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建管并重、深化改革的原则。经过努力,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基本覆盖农业大县;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0亿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3亿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5亿亩以上;全国农业用水量基本稳定,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全国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面积达到5亿亩以上,高效用水技术覆盖率达到50%以上。
《纲要》提出要建立农业节水体系,通过优化配置农业用水,调整农业生产和用水结构,完善农业节水工程措施,推广农机、农艺和生物技术节水措施,健全农业节水管理措施等,在全国初步建立农业生产布局与水土资源条件相匹配、农业用水规模与用水效率相协调、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农业节水体系。同时,依据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条件和水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提出了东北地区、西北地区、黄淮海地区和南方地区发展农业节水的指导意见。
《纲要》规划推进五项农业节水重点工程建设。一是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同步改造,优先安排粮食主产区、严重缺水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二是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规模化推广工程,以东北、西北、黄淮海地区为重点,集工程、农艺、农机和管理等措施于一体,建设一批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规模化推广工程。三是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工程,建设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县,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推广改土、覆盖、倒茬、平整土地和秸秆还田、土壤墒情监测等技术。四是农业节水技术创新工程,开展节水灌溉技术标准、灌溉制度、新产品与新技术研发和综合节水技术集成模式等方面的联合攻关,集成和再创新形成适应我国不同地区的农业节水模式,并加大技术推广力度。五是山丘区“五小水利”工程,以西南地区为重点,在具有一定降水条件的地区大力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Page]
《纲要》要求健全发展农业节水的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推行节水灌溉制度,增加农业节水投入,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深化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纲要》提出了四项组织实施意见,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业节水摆在重要位置,水利、农业、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二是要制订相关规划。要制订节水灌溉、旱作节水农业等相关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作为安排农业节水补助资金和整合相关资金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结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农业节水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下年度项目和投资计划安排相挂钩。四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节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治水兴水的强大合力。(来源:水利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