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签发了“关于报送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引哈济党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的报告”,报告全文如下:
水利部:
我院于2012年6月13~16日在甘肃省敦煌市召开会议,对甘肃省水利厅和甘肃省发展改革委联合报送的《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引哈济党工程项目建议书》(甘水发[2012]50号)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项目建议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引哈济党工程位于甘肃省酒泉市境内,距敦煌市约295公里。敦煌市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旅游景观,是闻名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胜地。敦煌市地处西北内陆河疏勒河流域党河水系下游,多年来,由于大规模的农业开发和上中游水资源过度利用,使进入下游的水量不断减少甚至断流,导致敦煌盆地地下水位不断下降,生态环境环境持续恶化,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引哈济党工程是从苏干湖水系适度调水至党河水系,缓解敦煌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之间矛盾的跨流域调水工程,也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水利部联合印发的《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2011-2020)》(发改农经[2011]1498号)中推荐的水资源配置保障工程。
引哈济党工程的开发任务为自大哈尔腾河引水至党河,向月牙泉实施生态补水,增加党河下游西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下泄水量,遏制敦煌盆地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趋势,为保护及恢复敦煌盆地的生态环境创造条件。本工程设计调水量为1亿立方米,通过党河水库调蓄后,月牙泉生态补水量为4000万立方米,党河进入西湖生态自然保护区(玉门关断面)的地表水量为1745万立方米,通过补给地下水用于其他天然生态的水量为3055万立方米,兼顾阿克塞县生产生活供水量1200万立方米(其中人工生态供水520万立方米)。输水工程设计最大引水流量为12立方米每秒。该工程建成后,可改善当地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条件,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工程由引水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引水枢纽为砂砾石坝结合泄洪闸坝型式,最大坝高12.1米,轴线长度456.58米,输水线路总长度196.237公里,其中:输水隧洞26座、长度31.181公里,输水管道100.967公里,明渠26.096公里,暗涵37.760公里,其他0.233公里;各类输水管涵附属建筑物465座、各类跨渠桥梁14座、导洪围堤100.39公里、排洪槽30座、谷坊19座。
该工程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引水枢纽、输水管道、输水隧洞、输水明渠和暗涵等为3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引水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输水工程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区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7~8度,主要建筑物地震设防烈度采用地震基本烈度。工程施工为67个月。[Page]
工程建设永久征地土地共7924.02亩,其中:天然牧草地4168.23亩,荒草地2117.24亩,内陆滩涂40.00亩,裸地1598.55亩。临时征用土地共9513.3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869.16亩,本工程不涉及人口和房屋搬迁。
按2012年第二季度价格水平,估算工程静态总投资为395291万元,总投资为395291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386826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4520万元,环境保护投资1969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976万元。
审查认为,该项目建议书工程建设规模基本合理,技术上可行,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基本满足要求,环境方面不存在制约因素,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社会折现率6%。经研究,我院基本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审查意见报上,请核批。(后附扫描件)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Page]